跳到主要內容區

輔系與雙主修

輔系資格:
外文領域成績需及格,請於申請期限內(請留意本校行事曆日期及教務組申請公告),攜申請書及成績單至本系辦理,名額為5名。
如超出名額,以大一外文及國文成績擇優錄取。

107-110學年本系輔系應修習科目

103-106學年本系輔系應修習科目

100-102學年本系輔系應修習科目

雙主修資格:
外文領域成績需達70分以上,請於申請期限內(請留意本校行事曆日期及教務組申請公告),攜申請書及成績單至本系辦理,名額為5名。

如超出名額,以大一外文及國文成績擇優錄取。
可獲得學位:文學士學位
雙主修自103學年度起申請學生,須於畢業前通過等同「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」(CEFR: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) B1級(含)以上之法語檢定考試,始得畢業。如「全球法語鑑定文憑考試」(DELF)B1級(含)以上;「法語能力測驗」(TCF)300分以上;FLPT法語能力測驗150分且口試達S-2(含)以上。
雙主修自100學年度起申請學生需於畢業前須通過「全球法語鑑定文憑考試」(DELF-DALF)A2級(含)以上或「法語能力測驗」(TCF)2級(含)以上或FLPT法語能力測驗105分(含)以上或E.TEF考試A2級(含)以上等考試;未通過者,於畢業前須自費修習本系開設之暑修「法語能力檢定課程」2學分且考試通過後方可畢業。

 

107-110學年本系雙主修應修習科目

103-106學年本系雙主修應修習科目

100-102學年本系雙主修應修習科目

103學年本校各系雙主修及輔系應修科目表

瀏覽數: